廣告,就是說出你比別人好在哪里,你的優勢是什么!更重要的是你必須舉證據證明這一點!但是出臺的新廣告法恰恰限制的就是這一點,比如——
1、證言廣告:我們都知道,證言廣告是最有效的,因為它是最強有力的、最直接簡單地舉證方式!但是現在不好用了,以藥品保健品行業為例,新廣告法第16條寫明: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利用廣告代言人做推薦、證明。社科院在分析中表明這些代言人不能以醫藥科研單位、學術機構、醫療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患者或其他廣告代言人的形象進行藥品推廣,不用說,明星大腕也不行!同樣在第18條規定中,保健品同樣不能找代言人,就算是廣告標明了“本品不能代替藥物”也不成。
2、數據:數據也是一種強有力的證明,但是現在“一晚只需一度電”類似的廣告,如若沒有專業研究數據的支持、以及明確的出處,也將不得發布!
3、攻擊競爭對手:以往為了凸顯自己的優勢,競爭性的廣告會含沙射影攻擊同行產品,現在這也不靈了!第13條規定廣告不得貶低其他生產經營者的商品或者服務。
那么,新廣告環境下,如何證明自己的優勢?答案是——發掘產品(或服務)與生俱來的戲劇性。也就是說你必須給消費者——種種事實!你還必須讓這些事實,細節化、故事化、生動化!
以前我們說,第一層次的賣點是獨特的銷售主張,即利益和好處,第二層次的賣點是獨特的銷售特點,即利益和好處的支持點,也就是產品和服務的特點,現在,對于某些行業和領域,第一層次的賣點,恐怕是很難說,或者完全不能說了,所以,你必須把第二層次的賣點——即利益和好處的支持點,掰開揉碎,充分展現!今后,誰能把支持點說得深入人心,誰就是贏家!
那么——支持點能不能講得深入人心?答案是能!一個典型的例子是喜力滋啤酒,19世紀20年代早期,有幾十家不同的啤酒商在市場上競爭,當時喜力滋啤酒的排名是第五。所有的啤酒商都在廣告上傳達同樣的信息——“我們的最純”,不斷地強調“純、純、純”……但是喜力滋啤酒的新廣告卻在闡述更令人信服的事實。
1、工廠雖然設在密歇根湖畔,湖水很清澈,但他們還是鉆了兩口500英尺深的自流井,因為必須足夠深,才能找到好水質;
2、他們在5年之內進行了1200多次實驗,以檢驗他們開發出的酵母,是不是可以生產最好的口感,并展示如何在釀酒前先進行蒸餾水的生產,水被加熱到攝氏500度,然后再冷卻直到凝凍,為了確保水的絕對純凈,這樣的過程他們要重復三次!
3、還有裝瓶的過程——每一個瓶子都用攝氏600度的蒸汽消毒過,以確定殺死微生物及所有的細菌,以免污染啤酒,每一批啤酒在出廠前都經過測試,以確定啤酒既純又醇,然后才裝瓶送出……然后呢,然后是喜力滋啤酒在6個月 內從市場第五躍升為第一名!甚至有很多不喝酒的人讀完廣告后,立即買一瓶,因為他們很想嘗嘗如此美妙純凈的工藝生產出來的啤酒究竟是什么味道…… 這就是所謂的發掘出了產品與生俱來戲劇性!
還有哪些特點值得發掘,很多,比如:
1、產品成份的珍貴和來之不易;
2、產品的挑選過程如何嚴格;
3、關于生產工藝的有趣故事;
4、產品是如何制造的?制造過程中有什么故事?
5、制造過程中需要特別的條件嗎?
6、在生產線上的是哪些人?他們關心消費者嗎?
7、制造過程有無專業人士的監督?
8、公司的總裁是誰?研究員又是哪幾位?
但前提是千萬不要講得太爛!比如:“采用……工藝萃取技術,有效成分提高一倍”,這種陳詞濫調還不如不說! 除此之外,銷售者的良心和愛心算不算支持點?當然算!一個善良的富有愛心的人,是不可能說假話、不負責任的!如果您是一位善良和富有愛心的人,不妨展示你的獨白或故事吧! 另外,熱銷的事實算不算支持點?—— 一種產品或服務,人們都去買,都去搶購,本身就證明它是有競爭優勢的!但是,你必須展現出真實的熱銷場景!虛假與真實的區別是什么?——真的有細節,假的就缺乏細節!
還有,企業的歷史和專業地位算不算支持點?值不值得挖掘?!總之,所有的點都能挖掘出與生俱來的戲劇性,關鍵是看挖掘到什么程度,挖掘的夠不夠極致,注意!不是文筆如何精妙,而是內容要扎實、提供大量有趣的事實,文筆是形式,形式永遠不能高于內容!有位大師說得好——當你言之有物時,你就會寫得更好,說的更讓人信服!